无可救药地,我爱上了这座城市。
仿如三毛对西班牙,席慕容对内蒙古,对西安,仿佛是挥之不去的乡愁。虽然我从未这样认当真真地在其中糊口过,永远只是过客。可是心中的眷恋,无法释怀。
喜欢这种历史的厚重感。随便一件文物,拿来已是成百上千年。你能想像它曾经是在一双若何的手中成了形,隔了茫茫年光,造它的人早已消逝踪,而它留了下来,被一世一世如斯多双眼睛谛视、凝思。
喜欢走在一个目生的城市,喜欢走在街上的目生感与疏离感。这样,仿佛才能抽离于自己泛泛的糊口,而做回只是自己。所以,我经常喜欢一小我,漫无目的地游走,不用顾及太多别人的感应感染,而只是自己去体味一些神色。
今天阳光依然很是好,风有些凉。我坐在第一次来的鼓楼上,写下我的神色。
(古城楼)